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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章:全部是背叛

    雁争的手臂上又添一道新伤,与之前的旧伤疤交错一起,将他的整条左手臂勾勒得斑驳。

    雁争的身材其实很好,虽然看着单薄,可是衣衫掩藏下的小腹,利落的腹肌薄薄地附着肌理,显得腰肢极具爆发力。

    可是也是在看不见的衣衫底下,他的整个后背都纹痕错落,浅色的疤布局凌乱,盘踞在他白皙的背上,如同白雪被污泥切割。

    刀伤,鞭伤,枪伤……

    它们无声地攀爬在这具身体上,如同拔地而起的山峦,将雁争切割成不同的碎片。

    每一块碎片都浮云似的惨白。

    这些疤痕有些是别人弄的,有些是自己弄的。

    今日他又添新伤,伤口自左手大臂蜿蜒至左腰,最深的地方可见骨。

    被划的时候鲜血飞溅,染湿跪在自己面前那男人的半片衣衫。

    可他好像完全没感觉,被划了一刀,却身形都未晃,若无其事地捡起地上一个碎酒瓶,慢悠悠地走向对方。

    他如此气定神闲,身上一个窟窿汩汩流血,手上只有一个碎酒瓶,却让对面的男人瑟瑟发抖,闭上眼睛绝望地拿着刀又朝他乱砍过来。

    男人毫无章法,雁争轻易便格挡开他的攻击,抓住他的手腕,咔嚓一声,骨节轻响,男人手里的刀掉到了地上。

    雁争一个反手,扭过他的胳膊,将他狠狠掼到了地上。

    他的脸,正对着地上雁争滴下来的血。

    雁争卸了他的胳膊,举起手,面无表情地将手中的碎酒瓶扎进他的后背。

    “啊——”

    杀猪一样的嚎叫,吵闹极了。

    雁争咬了咬后槽牙,拔出碎酒瓶,再狠狠扎进后腰,刺穿皮肉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啊——”又是一声惨叫,男人的脸都因为疼痛扭曲,他忍受不住,尿嚎着,对雁争求饶,“争少,求您了,我错了,我真的错了,饶了我……”

    鼻腔内满是血腥味,手上也全是乌红的血。雁争看着,几乎要失去理智。

    他觉得好脏。

    血液真的好脏,脏到令他反胃。

    “魏旭,我给过你机会了,只要你能杀了我,我就放过你。但你显然,做不到啊。”

    说着,那碎酒瓶被拔出,又被扎进了魏旭的大腿。

    魏旭的声音都疼得扭曲了,抖着牙齿磕磕巴巴,还要狡辩:“争少,争少,您听我解释,那群姑娘,真的都是,都是自愿的,她们是自愿的,我没有,没有强迫她们啊!”

    雁争却突然暴怒,额上青筋暴起,抓着他的头发将他的头狠狠撞到地上。

    “魏旭!”语气阴沉到滴水,“无论她们是否自愿,我有没有说过,场子里,不允许组织卖淫?”

    再撞——“我,说,过,没,有?”

    魏旭满头的血,眼前一片血红色,说话都开始模糊不清:“说,说过……”

    “所以,魏旭,为什么你还敢?”

    雁争的神情已经嗜血的可怖,魏旭看不清楚,却感受到他直白的杀意,一个劲儿地求饶:“我错了争少,求您了!最近场子上收益不好,兄弟们都说这个来钱快,我也是一时鬼迷心窍啊!求求你我还不想死啊,我错了,饶了我这一次吧!!”

    他哀嚎得声嘶力竭,被雁争制住的身体不住挣扎,可是雁争却丝毫不受影响,紧紧将他摁在地上:“呵,鬼迷心窍,是啊,所以,小爷送你,去见鬼啊——”

    语气里,竟然有了诡异的笑意。

    “魏旭,阅世给的钱,你就留着当路费。”

    魏旭双眼骤然瞪大,像是在猜雁争为什么会知道。他还想开口为自己辩解,雁争却抓着他的头发抬高他的脸。

    那个在他身体四处开凿的碎酒瓶便扎进了他的嘴里。

    鲜血飞溅出来,沾上雁争清隽的脸,淹没他修长的苍白的手。

    这是在场子上的地下室里,除了一盏昏黄的灯光,四处无天光。地狱一样的地方,雁争却一身白衣染血,竟也像一具诡谲的艺术品。

    对于雁争而言,这样的场景,已是司空见惯。寰宇如今树大招风,从雁争接触寰宇的业务开始,他就注定深陷泥潭。

    他本也不在乎,因为他的人生,本就是由背叛组成。

    母亲,父亲,昔年好友,跟着他很久的向朝,以及他十分信任的魏旭。

    他们都接二连叁地,迫不及待地背叛。

    企业越大,越是会涉及很多灰色地带。其它的雁争其实很少管,可他不能接受自己的场子上卖淫和吸毒。

    也并非他有多么高尚圣洁,多么的在乎公序良俗。他只是觉得脏。

    这些事情,脏得令他作呕。

    也因为他不触碰这些东西,导致阅世几次想拖他下水,都没找到机会。魏旭和谢流一样,是从小跟着他一起的人,所以雁争放心将场子交给他打理。如今,背叛他的人却是他曾经最信任的人之一。

    脏。

    恶心。

    恶心到,雁争又想自毁。

    雁争扔下已经昏迷不醒的魏旭,招徕手下人:“金叁角。”

    属下自然知道该怎么做,拖着死鱼一样的魏旭出去了。

    地下室只剩雁争一人,他低头看着那触碰过他人肮脏血液的玻璃渣子,又狠狠扎向了他的手心。

    疼痛令他恍惚,迷蒙之间,她见到了那双眼睛。

    还有那张明明快死在自己手里,却仍心甘情愿的脸。

    第一次明明那么痛,他一点也不温柔,只顾着发泄药性,可她流着眼泪,却还是拼命抱着他,容纳他,以最温柔的姿态,舔舐他所有的暴戾。

    他有多久,没被这样对待过了?

    怎么会有人,在面对过自己的暴虐之后,还能用那样的眼神看着自己呢?就好像,自己是她的全部,她只能看得见自己。

    就像他随意包扎了一下伤口,匆忙赶去会场想看她一眼的时候,看到她穿着华丽的礼服,以平时见不到的高傲神情,用那样绝对维护的姿态,毫不讲道理地对另一个人说:“你凭什么跟雁争比?你哪里比得上雁争?”

    对方要反驳,她还咄咄逼人:“但凡你有点自知之明,都不敢拿自己和雁争比。云泥之距,便是你随意两句说辞就能拉近的么?能够仰望,已经是你的运气了。”

    雁争闭上眼,良久,突然笑了。

    如此盛气凌人的她,好美,美到惊人。

    突然好想,进到她的身体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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