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廢文網 - 历史小说 - 全家穿越现代[古穿今]在线阅读 - 第19节

第19节

    早就在心里咂摸过营业额的金满堂赶忙赔笑道:

    “实在是招待不周,招待不周,小店这不是刚开张吗,所以很多东西都没有准备好,您明天再来,店里就有空调了。”

    客客气气地把客人送出门后,金满堂不知道,除了这位刚送出门的客人外,还有一位客人也不是很高兴。

    这个人不是别人——正是陶思敏。

    话说陶思敏在能把人挤成沙丁鱼罐头的公交车里,那真是费了老劲才把粥带到公司。

    然而等她和江雪把粥分给嗷嗷待哺的同事后,刚打开自己面前的粥,就听到身后有人问:“你这粥是从哪里买的,闻着还怪香的。”

    听着熟悉的声音,陶思敏回头勉强挤了个笑容出来:“闻总早,我这粥是在楼下的早餐店里顺便买的。”

    陶思敏面上带笑,心中却在叫苦:乖乖,这会儿是还没到上班时间吧?今天这个二世祖是吃错什么药了,竟然一早就到公司来了。

    来人不知道陶思敏正在心里腹诽自己,他伸手按了按太阳穴:“正好我喝了酒头疼,你这粥看着不错,我要了。”

    作为一个不讲道理的富二代,闻长风是不会在意公司一个小职员的感受的,从钱包里随手抽了几张纸币出来后,他十分心安理得的拿着本属于陶思敏的粥走进了办公室。

    看着桌子上红彤彤的几张纸币,陶思敏都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,还是该气愤。

    最后千言万语,都化成了一句——该死的有钱人!

    因为被人高价‘买’走了早饭,陶思敏只能用饼干填饱自己的肚子,然而她饼干没吃两口,就收到了闻长风让她去总经理办公室的消息。

    天知道这一路上陶思敏都在提醒吊胆的,猜测是不是因为自己收了钱,所以闻总回过神来后,要收拾她了。

    陶思敏怎么都没有想到,她走进总经理办公室后,迎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:

    “你这粥是在哪里买的?”

    陶思敏有些没有反应过来,本能道:“啊?粥?粥我刚才不是说了吗,是在我家楼下的早餐店买的。”

    闻长风叹了一口气,一脸的无语:“我知道,我是问这家店的地址。”

    此时陶思敏就是再笨,也反应过来了,老板这是吃着粥好,想问清楚地址再买呢。

    飞快地报出金家小馆的地址后,陶思敏还不忘好心提醒道:“这家店挺远的。”

    闻长风闻言却冁然一笑:“远点好啊,越远越好。”

    想到今天早上某人毫不留情踹到自己屁股上的那一脚,闻长风笑着摸了摸下巴。

    越远,不就越能证明他这个弟弟对哥哥的一片心意吗?

    闻长风就不信,等吃到自己跨了好几个区,特意买来的爱心粥后,他那心硬似铁的哥哥,还能狠心对他进行经济制裁!

    第20章 第二十章

    闻长风觉得, 宿醉后能吃到一份这么美味的粥,都能治愈他原本糟糕的心情。

    他的大哥闻启舟平常为公司累死累活的,睡得比狗晚, 起得比鸡早,还得抽空出来管教他。

    想来是很需要这么一碗美味的粥来治愈一下心灵的。

    说真的,闻长风毕业就被大哥扔到这家子公司了, 因为在公司里他最大,没人能管到他, 所以他平常都是到公司来点个卯就走了。

    今天闻长风之所以会来的这么早, 是因为昨天晚上他和朋友玩得太嗨了,闹出了一点小小的事情。

    平常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, 偏偏这次却遇到大魔王从国外考察回来, 才一下子撞到了枪口上。

    闻长风原本因为自家大哥至少看着严肃一点,行事古板了一些, 没想到他制裁人的手段也是那么的老土。

    偏偏那老土的手段却很有用,被没收银行卡和车钥匙后,闻长风只能按照闻启舟的要求, 老老实实地来公司上班。

    以前闻长风想什么时候上班, 就什么时候上班,但是暴君昨天晚上才发过威,他也不敢在这个当头去触着个霉头,所以最后他是老老实实在办公室待到五点钟后才下班的。

    闻长风想要讨好闻启舟,一下班就直奔金家小馆。

    说起来暴君做得真的很绝,一张银行卡都不没给闻长风留, 偏偏爸妈也站在他那边, 一句好话都没有帮他说过。

    要不是今天早上闻长风出门的时候,亲妈汪女士往他钱包里装了一沓现金, 那他们之间的亲情,就要彻底消失了。

    从出租车上下来,看到金家小馆的第一眼,闻长风心里的第一个念头是——这家店可真小!

    不过想到早上那碗粥的味道,闻长风也没多挑剔,径直走到店里。

    闻长风从钱包里抽出了一张钞票,直接拍在收银桌上:“打包四份皮蛋瘦肉粥。”

    金满堂一脸为难地摇了摇头:“实在是不好意思,粥上午就已经卖完了。”

    闻长风没想到自己专门坐车到这么远的地方买粥,竟然卖完了

    习惯用钞能力解决问题的闻二少短暂愣了愣,又往桌子上拍了下了几张纸币:“我加钱,你再给我煮一锅。”

    金满堂看着满堂的客人,第一次觉得生意太好也是一种负担。

    他先朝店里努了努嘴,又指了指忙着炒菜的金冉冉:

    “您看看,我这店里实在是忙不过来了,要买粥的话,你明天再来吧。”

    今天是店里新增炒菜的第一天,早上金满堂在菜市场采买的时候,因为担心生意不好,所以他都没敢放开了买。

    结果中午金冉冉刚把中午他们要吃的回锅肉倒进锅里,就有客人闻着香味来了。

    二十块一位的价格实在是便宜,第一位客人只吃了一块回锅肉,立刻就掏出手机给朋友打电话了。

    之后事情的进展就有些不受控制了,客人电话打出去还没有五分钟,店里就呼啦啦来了一群人。

    金满堂后面也是听客人们闲聊了才弄明白。

    这些客人都是在附近一个工地上班的建筑工人。

    因为才开工,工地的食堂还没做起来,所以他们一日三餐只能在外面吃。

    这条街上的面馆,炒菜馆他们都已经吃过一遍了。

    其实昨天他们就发现新开的金家小馆了。

    只不过店里只卖粥,对于卖力气的建筑工人来说,吃这个不顶饱,所以他们昨天才没来。

    中午进店的第一位客人,原本只是想去金家小馆隔壁吃面的,结果金冉冉炒的回锅肉实在是太香了。

    片得薄薄的三线肉,被锅里的温度一激,立刻就打了卷,配上绿油油的蒜苗,黑乎乎的豆豉,闻着就让人流口水。

    正好金满堂去打印了小炒二十位的告示,客人觉得这个价格很是实惠,就走进店里消费了。

    这喷香的回锅肉一入口,对方就在工友群里吆喝开了,说金家小馆的炒菜既便宜,味道也顶好,比自家婆娘的手艺还好。

    这比喻听了起来好像没什么特别的,其实对于这些常年在外面务工的农民工来说,最想念的,就是自家婆娘和老娘做的家常菜。

    那些还没有决定想吃什么的工人,一听这话,自然心动,然后就是乌泱泱十几个人,一下子全涌进了金家小馆。

    开店之前,金冉冉他们可以没有预想到这个场面,以至于店里的位置根本就不够用了。

    好在这些人也不是难相处的人,都不用金满堂招呼,直接就拿了碗从木甑子里打了满满一碗白米饭,或站着或坐着,就这样吃开了。

    突如其来的客人,让金冉冉和金满堂忙得连吃午饭的时间都没有。

    最后金冉冉把锅铲都快要铲冒烟了,才勉强把客人盘子里的菜续上。

    这一中午,不知道客人们宣传得好,还是他们狼吞虎咽的吃香让人看着就馋,总之到店里来吃饭的客人是真不少。

    金满堂买来准备用一天的食材,最后是卖得一点都不剩了,就连早上用剩下的土豆都用光了。

    满满一大桶的紫菜蛋花汤,最后也是一点都没有剩。

    其中有不少客人,吃完饭后还问金冉冉晚上有些什么菜。

    金冉冉说不确定,等会儿买到什么菜就做什么菜。

    好不容易把最后一位客人送走后,金冉冉直接瘫坐在凳子上,是累得连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了。

    金满堂心疼女儿,也没打扰她,拿着钱去隔壁买了两碗牛肉面过来。

    看着女儿汗湿的头发,金满堂当即道:“等会儿我去买菜的时候,顺便就把空调买了。”

    其他人光是在店里吃饭,就觉得热的不行了,金冉冉整整一个中午,都守在燃气灶前炒菜了,那就更别提了。

    没见她光是冰水都喝了整整三杯嘛。

    金满堂盘算着他们现在他们手里的钱,买台空调肯定是够了,至于三轮车,等两天再买就是了。

    想到客人们的抱怨,金冉冉也没说什么,只是十分疲惫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想着晚上的生意,金满堂又道:“等会儿我让你母亲过来帮你切菜。”

    原本金冉冉想拒绝,但是想到中午他们两人忙得脚不沾地的样子,还是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冉锦和的厨艺虽然比不上女儿,但是她娘家到底是开酒楼的,从小就跟着父兄切菜玩,刀工还是可以的。

    当然了,金满堂也不用专门回家一趟,有了手机这么方便的东西了,他只用给李倩倩打个电话就行。

    听说店里忙不过来,冉锦和当即就丢下了做了一半的手工活。

    因为冉锦和怕摔,至今没有学会骑电动车,所以还得麻烦马桂香送她。

    有了冉锦和后,金冉冉吃了面后就能安心的趴在桌子上休息了。

    中途金冉冉只在金满堂买了菜和空调回来的时候,短暂的清醒了一会儿。

    交代完菜要怎么处理后,金冉冉就又困倦地闭上了眼睛。

    冉锦和看着女儿别扭地睡姿,扭头对金满堂说道:“你去买一张折叠躺椅,好让女儿能睡得舒服一点。”

    店铺小没关系,睡觉的时候把桌椅板凳往中间并一并,营业的时候再挪开就是了。

    有了躺椅和空调后,金冉冉睡得确实舒服了不是一点点。

    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后,下午四点,金冉冉又忙活了起来。

    因为金满堂在菜市场买到了几大块品质不错的五花肉,所以晚上的荤菜金冉冉决定做红烧肉。

    虽然这个地方的肉价不算贵,但是二十块钱的价格,红烧肉肯定不能随便吃的,所以金冉冉决定限量。

    一人就一块,多的没有。

    金冉冉做的红烧肉,每一块都有三指宽,因为用香葱一块块系了,所以这红烧肉吃着软而不散。

    出锅时着一块块的肉都浸着红艳艳的汤汁,往纯白色的盘子里一装,那颜色,那味道,简直了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红烧肉的香味实在是太霸道了,晚上的客人比中午还多。